深圳特区报讯(见习记者 杨婧如 记者 吴德群)记者昨日获悉,《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已经获得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。根据该方案,深圳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,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创新监管方式,改变重审批、轻监管的状况,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事登记体制,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完善。
据了解,本次改革有八大突破,主要涉及企业登记、注册资本管理、审批与监管责等方面。市委副秘书长、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、改革办主任乐正表示,改革步骤上,一是加紧立法跟进,提请市人大出台《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》,形成有力法律保障;二是加紧制定出与商事登记改革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;三是根据改革方案,加紧对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职能作相应调整,各许可审批部门按调整后的职能,制定出具体的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管配套措施,确保改革平稳推进。
不验注册资本不等于不缴付
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袁作新表示,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。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登记的时候,不再审查注册资本实际缴付多少,只审查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。认缴注册资本将不再是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,由公司和股东自律,纳入社会信用管理。注册资本由公司和股东负责,公司对股东已经实缴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,并发出资证明书。公司及股东之间互相监督,在法律上如果有纠纷,将由股东或公司负法律责任。认缴制度并不会改变商事主体及其股东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,只在监管制度上进行调整。
袁作新解释,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,不等于不缴付,也不等同于零首付或一元公司。法律法规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的,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。公司成立以后还是要按照章程规定实缴,以认缴的数额来承担法律责任。
企业不再强制年度检验
据介绍,企业年检制度原先要求每个人到办事窗口年检,递交文字材料,从2010年开始改为网上年检,现在,行政机关将不强制企业年检,年检将成为商事主体对社会公众公开年报备案信息的法定义务,而不是行政机关对商事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,将成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手段,企业应主动申报,反应经营和资产负债情况。同时,我市将实现网上申报、网上受理、网上审批、网上发照的电子化登记模式。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商事主体可凭电子执照直接经营。
或助降低写字楼的租金
改革还将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,经营场所将可以和住所地址一致。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许可审批的,须向有关部门申请,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。商事登记机关将不再审查住所的权属以及功能文件,袁作新表示,此举或将降低写字楼的租金。据了解,市场监管局近期还将会对该方案进行全面解读,总体上将稳中求快,尽快实施。
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8亮点:
1、改革现行的以“营业执照”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,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、审批和监管相统一的登记制度;
2、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;
3、改革现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,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;
4、改革现行的个体工商登记制度,逐步实现对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;
5、改革现行的企业退出机制,建立主体除名制度;
6、改革现行的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,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;
7、改革现行的商事登记公示制度,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;
8、全面推行网上登记,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,探索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“一表登记、三证合一”的登记制度。